东北林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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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 发布: 时间:2020年10月12日  原作者图文:   )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机电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学意愿,又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等方面的需要。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组织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审核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裁定异议事项;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学科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制定复试方案,包括制定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和评分标准等;组建复试专家小组(不少于5人

(三)复试专家小组严格履行复试程序,遵守招生纪律,公正、科学、合理地考核推免生并独立评分。确保复试记录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形式或现场面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形式参照《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采取现场面试形式必须符合学校目前防疫要求。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各学科可根据学科需求适当调整。

复试内容

1.申请材料评价(S):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科研成果,含学术论文、专利等;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参加创新实践项目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2.综合面试(Z):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

3.外语应用能力(W):考生能熟练翻译及阅读专业外语资料,并能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100分)=申请材料评价成绩S(25分)+综合面试成绩Z(50分)+外语应用能力成绩W(25分)。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四)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学院保存至少一年时间。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3.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考生体检不合格者。

(二)学院将拟录取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三)体检要求。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生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审查考生体检结果。

其他

1.已被接收的直博生和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2.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安排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一)各学院必须提前在单位网站公布复试方案、拟复试考生名单。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二)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成绩等信息)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监督和复议制度

(一)公布学校监察部门和招生工作督查部门的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及时调查处理考生反映情况。

(二)实行复议制度。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要及时受理复议申请,复议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也可责成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本办法由东北林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如有同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不符之处及本文未尽事宜,按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机电工程学院

2020-9-30